「我想做護士,因為有意義。」。的確,護士可以係個好有意義嘅工作,因為suppose可以帶溫暖受病痛煎熬緊嘅病人。
好多入院嘅病人因為身體痛楚,會感到好痛苦,作為護士,同佢哋傾下偈,分擔下痛苦,的確好有意義。然而,喺香港做護士可能會比病人更加痛苦。
喺香港做護士我哋只可以眼見病人痛苦,我哋並冇時間同佢哋傾計,因為每日嘅日常工作實在排得密密麻麻,特別係內科病房,最顛峰時一個護士可以係要對20個病人!
莫講話冇時間同病人傾計,要喺人手咁短缺嘅情況之下盡可能唔畀醫療事故發生已經係我哋香港護士可以做到嘅最好嘅事,可想然知喺香港做護士係有幾咁忙。
本來,做護士嘅意義係照顧病人嘅需要(特別係心靈上),喺香港因為人手不足,做護士只可以滿足到一間公司嘅日常營運。做護士,意義去咗邊?